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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部门发通知启动智能网联车测试道路认定

来源:中国江苏网 付奇 浏览次数:485 发布日期:2019-04-17

记者11日从江苏省工信厅获悉,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优化道路测试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动产业发展。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推进工作小组(工信、公安、交通三部门联合工作组)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加强调研、科学规划,积极推动所在辖区内可用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公共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基础条件支撑,为道路测试提供良好环境。负责组织本地区用于测试公共道路的审核认定,包括材料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等。按照职责分工向社会公众广泛告知开放测试路段信息,并做好道路秩序维护有关工作。


根据要求,测试道路类型应为城市道路或三级以上公路,测试道路总长度应不小于5公里,同一路况的测试道路长度不宜少于200米,测试道路宜包含有双向4车道道路和双向2车道道路,应包含公共汽车站;测试道路应无明显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一年内无死亡事故,一年内轻微事故应少于0.4起/公里,测试道路机动车单向流量应不少于60辆/小时,且不大于250辆/小时;测试道路区域应至少包括禁止停车、禁止左转、禁止掉头、限速、停车让行等10种以上与本路段交通组织有关的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

去年4月12日,由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对外发布,对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测试的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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